數據顯示,康尼機電控股子公司南京康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因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南京康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13萬元,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該處罰信息于2023年5月16日被相關監管機構披露。
文號為寧環罰〔2023〕13045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3月30日,南京市棲霞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到南京康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南京康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機械設備研發等,企業廢氣主要為粉塵和鹽酸霧,粉塵使用布袋除塵和脈沖除塵,設施正常運行;鹽酸霧采用酸霧洗滌塔(以氫氧化鈉溶液作為洗滌液)處理。現場委托江蘇雁藍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企業酸霧噴淋塔水箱廢水進行采樣,檢測結果pH為5.8,呈酸性。進一步調查查明,酸霧噴淋塔設施當天未正常添加氫氧化鈉,導致噴淋液呈酸性。
上期(總第116期)A股綠色周報顯示,共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2022年年報顯示,康尼機電的主營業務為軌道交通裝備制造業,占營收比例為: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