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李躍宗、邱黎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因操縱450余個他人賬戶買賣大連圣亞、長盛軸承、朗博科技等股,違規向他人提供證券經紀服務,李躍宗、邱黎斌的行為均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和非法經營罪,兩罪并罰,決定對李躍宗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0萬元;決定對邱黎斌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6月29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李躍宗、邱黎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因操縱450余個他人賬戶買賣大連圣亞、長盛軸承、朗博科技等股,違規向他人提供證券經紀服務,李躍宗、邱黎斌的行為均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和非法經營罪,兩罪并罰,決定對李躍宗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0萬元;決定對邱黎斌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