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雞市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正式發布,配套制訂《寶雞市促進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暫行)》,為寶雞實現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強市轉變明晰了路徑,是未來三年全市旅游產業發展的總規劃和總綱領。
行動目標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旅游綜合收入突破1300億元,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市創建取得突破性成效,建成文化特色鮮明、旅游要素富集、服務功能完備、時尚魅力獨具的文化旅游名城。
重點任務
一、突破都市旅游
要聚焦主城區,堅持全局謀劃、重點開發、系統布局,抓好突出核心引領、實施三帶建設、強化多點支撐、優化街區布局、豐富夜游產品、塑造特色品牌、暢通旅游線路、建設旅游城市八項重點任務落實,打造全國一流、國際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推進全域旅游
以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為統領,深度挖掘各縣區文旅資源稟賦和獨特人文風貌,實施提升一批優質景區(度假區)、推出一桌特色美食、建設一批品質酒店、建成一條精品街區、創排一臺演藝劇目、開發一套文創產品、打造一組宣傳矩陣、組建一個平臺公司等“八個一”任務,推出一批個性特征強、亮點賣點足的特色產品和項目,實現縣域旅游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三、健全支撐體系
圍繞匹配高質量發展需求,加快構建宣傳營銷、公共服務、智慧旅游、市場監管和安全保障“五大體系”,推動旅游產業實現更有效率、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保障措施
為保障政策落實,市財政每年列支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品牌建設、宣傳營銷、產業融合、人才培育等重點工作。各縣(區)結合各自實際,分別設立不少于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建立重點項目建設激勵機制,對投資規模大、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優質旅游產業項目,通過一事一議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配套政策
為發揮財政獎補資金在產業發展中的引導撬動作用,我市配套制訂《寶雞市促進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暫行)》,提出4方面26條獎勵扶持政策。
支持品牌建設方面,涵蓋高A級景區、全域旅游示范區、文化生態保護區和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旅游休閑街區等品牌創建工作,獎勵金額從50萬元到2000萬元不等。
促進融合發展方面,涵蓋文旅消費新業態、新場景建設、鄉村旅游、工業旅游、研學旅游、旅游商品(文創產品)孵化、藝術創作、非遺保護等,獎勵補助資金從1萬元到100萬元不等。
提升服務品質方面,涵蓋星級賓館、民宿、智慧旅游、文明旅游、市場服務等,獎勵補助資金從3萬元到200萬元不等。
加強人才培養方面,涵蓋導游人才、旅游服務技能人才、鄉村文化旅游能人、非遺傳承人等,獎勵補助資金從3千元到3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