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CVC(企業風險投資,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在我國股權投資市場愈加活躍,對于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發揮了積極作用。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勵行業骨干企業、科研機構、創新創業平臺機構等參與創業投資。在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背景下,CVC憑借多方面特性,有望在創投市場擔任更為重要的角色。
CVC是符合“耐心資本”的創投組織形式。CVC是指實體企業通過設立戰投部門、投資子公司、投資基金等方式,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投資孵化或兼并收購行為。相較專注于財務回報的傳統VC,CVC更加注重財務回報和戰略回報之間的平衡,考慮的是如何既幫助被投企業成長,也完成自身產業鏈布置或跨行業的體系布局,實現母公司發展戰略規劃。這意味著,CVC陪伴被投企業長跑發展的意愿更足。
CVC對“失敗”有著較高的包容度。要實現技術突破,企業必然要經歷試錯的過程。傳統VC的有限合伙人資金有存續期要求,一旦到期且被投企業沒有明顯的成果呈現,投資就可能中止。而CVC所投資金退出壓力相對較低,有條件允許被投企業試錯,讓被投企業敢于去研發具有創新潛力但風險較高的項目。
CVC具有“培養”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的能力。CVC的母公司通常為行業骨干企業,它們較強的前沿技術理解能力、市場洞察力以及豐富的實踐經驗,使其具有敏銳的“嗅覺”去捕捉具有創新潛力和市場前景的項目。同時,憑借母公司的資源優勢,CVC在投后管理增值服務上也更為全面,可以提供成熟的管理理念、市場方案等,幫助被投企業加速成長。
近年來,CVC憑借較強的適應能力和韌性,已展現出較大的發展潛力。有機構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CVC平均單筆投資3.7億元。按投資階段劃分,CVC比傳統VC投資更靠前端,2023年CVC投資事件早期占比高達69.1%,“投早投小”特征明顯。但與此同時,有關CVC定義定位、分類標準及監管邊界不明確,特別是上市公司對外投資受到諸多限制等問題,依然困擾著CVC可持續發展。比如,投資者可能因為標的定價問題對上市公司CVC的投資是否物有所值、是否存在關聯交易等產生質疑。因此,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對上市公司CVC業務的監管制度,建立詳細的監管原則、披露要求和財務報告標準,引導上市公司就CVC的獨立性作出更為嚴密的設計和安排。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