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機構嚴監管態勢下,諸多銀行業從業人員因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其中不少人員被禁業處理。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截至8月9日,2024年下半年以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密集開出1357張罰單,共有32名銀行業從業人員被禁業,禁業時間短則一年,長則終身。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稱,近年來銀行業罰單不斷、頗為密集,這是監管趨嚴的必然結果。嚴監管之下,潛在問題與風險更容易被暴露出來,倒逼銀行對合規經營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
據梳理,相關人員被禁業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信貸業務領域違法違規、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以及違反審慎經營原則等方面。從處罰對象來看,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等各類型銀行機構均有涉及,且主要為銀行分支機構。股份制銀行和農商行的禁業人員數量居前,分別為9人和7人。
具體來看,32名受到禁業處罰的銀行業從業人員中,有13名被終身禁業,占比超過四成。其中有7名所在機構為中小銀行。違法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信貸業務領域,具體情形不一,包括采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侵占貸款資金等。
例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福建福州農村商業銀行以及時任該行金融市場部負責人方惠玉、時任該行行長鄭海旭等5名高管,由于同業投資業務投前調查不到位、審查審批不審慎,少計表內風險資產,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執行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而受到監管處罰。監管部門對該行合計處以180萬元罰款,對方惠玉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并對另外4名高管處以警告、罰款。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州監管分局此前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時任浙江瑞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樓支行客戶經理章煒煒因利用職務之便侵占貸款資金而被終身禁業。
薛洪言示,部分農商行在審計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短板,信息的不透明易引發一系列潛在問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國共有449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農商行、村鎮銀行的數量占據總量的七成以上。
“為了進一步提高銀行機構的合規水平,銀行一方面要完善合規制度建設,加強合規管理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合規意識;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數字信息技術,強化科技應用,通過科技手段堵住漏洞,完善風險管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
( 來源: 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