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開年以來,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及各地分支機構持續強化保險行業監管。截至3月13日,全國保險公司累計收到“罰單”216張,合計罰沒金額達6935.69萬元。從違規類型看,編制虛假材料、業務操作違規、保險欺詐等仍是主要問題。部分頭部險企分支機構出現高額罰單,顯示出監管對重點問題的持續關注和處罰力度的加大。
從處罰情況看,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分別被罰120次和94次,罰沒金額分別為5166.4萬元和1745.29萬元。其中,兩家頭部險企分別收到“千萬元罰單”,涉及未按規定使用條款費率、編制虛假報告等違規行為。從地域分布看,江蘇、山東、吉林三地罰單數量居前,其中江蘇省因財務數據造假等問題被集中處罰,單省罰沒金額約650萬元。
違規事由中,“虛假材料”占比最高,涉及124張罰單,主要包括虛列費用套取資金、虛構中介業務等。“業務違規”緊隨其后,產生104張罰單,涉及未按規定使用備案條款費率、跨區域經營等問題。“保險欺詐”問題共產生36張罰單,典型違規行為包括欺騙投保人、承諾合同外利益等,直接損害消費者權益。
監管持續聚焦數據真實性,通過調取系統數據、穿透核查業務憑證等方式,加大對虛假報表、虛掛費用的打擊力度。同時,“問責到人”進一步強化,多張罰單同時處罰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此外,監管體系建設持續推進,《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全面評估保險公司風險水平并實施分類監管。
消費者在遭遇保險欺詐等問題時,可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包括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申請糾紛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同時,消費者需警惕非法中介以“代理維權”“全額退保”為幌子,避免遭受更大財產損失。
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