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蘇銀罰決字〔2025〕14-17號)顯示,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2.未按規定報送賬戶開立資料;3.未按規定加強銀行非柜面轉賬管理;4.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5.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決定對其處以警告,并罰款54.1萬元。
史某芳(時任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銷總監兼徐舍支行行長)、趙某(時任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舍支行負責人(代為履職))、王某(時任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舍支行營運副主管(主持工作))對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決定對3人各罰款1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宜興陽羨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江蘇省無錫市,是一家以從事貨幣金融服務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3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6478萬人民幣。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京銀行”)年報顯示,宜興陽羨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南京銀行持股60%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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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