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期協就《期貨公司經紀業務不正當競爭行為管理規則(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則》)公開征求意見,以規范手續費管理和明確禁止性行為為抓手,為行業劃定競爭底線。
業內人士表示,新規的出臺是監管層對“價格戰”的糾偏,更是行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步。未來,期貨公司在合規框架下增強差異化服務能力,將是其突破同質化困局的關鍵。
破局“價格戰” 為行業劃定“安全線”
長期以來,期貨經紀業務面臨同質化競爭難題。方正中期期貨首席風險官田冰直言,部分公司通過“零手續費”“高額返傭”甚至“虧本搶客”爭奪市場,導致行業手續費率持續下滑,利潤空間被嚴重侵蝕。利潤空間的持續壓縮,使得期貨公司在研發和服務上投入不足,核心競爭力被削弱,行業陷入“低質量內卷”。
《規則》的出臺直擊期貨經紀業務發展痛點。具體來看,《規則》明確了期貨公司經紀業務手續費管理要求,覆蓋制度建設、科學定價、信息公示、嚴格履行、手續費回訪等核心環節。
田冰認為,新規要求手續費需覆蓋服務成本,并規定同類別客戶手續費標準應基本一致,將遏制“虧本搶客戶”行為。允許針對不同客戶類型制定差異化費率,為期貨公司的服務分層和專業化競爭預留了空間。另外,新規要求期貨公司多渠道公示手續費標準及客戶分類依據,減少信息不對稱,保障交易者知情權。這不僅提醒期貨公司要更加注重內部管理的一致性,也警示從業人員不得私下承諾超標費率或返傭,確保前端展業與公示標準的嚴格統一。
此外,《規則》首次系統性列明7類禁止性行為,包括“低于成本收取手續費”“變相提高或降低約定金額”和“虛假或誤導性宣傳”等,填補了此前監管空白。新湖期貨首席風險官黃雪蓮表示,新規中明確禁止“詆毀競爭對手”“不正當搶奪客戶”和“利用技術手段干擾對手業務”等行為,將有效消除期貨公司惡性競爭的灰色地帶,也將改變部分期貨公司以犧牲合規與服務為代價的短視行為,將行業競爭的核心重新拉回“服務質量”與“價值創造”。
田冰表示,新規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界定,直擊行業亂象,將引導從業人員規范展業,避免過度或片面宣傳、隱瞞風險,強化風險揭示義務,推動交易者適當性管理進一步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規則》僅給予3個月過渡期,包括規則發布日至施行日之間的1個月準備期及后續2個月整改期。“這要求期貨公司加速內部整改。”田冰提醒,相關公司需盡快調整合規體系、優化服務流程,確保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
重塑行業生態 促進差異化發展
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2025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為年度重點任務; 2025年6月,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獲審議通過,為整治“內卷式”競爭提供了法律支撐。
此次新規是中期協針對期貨行業同質化競爭加劇、“內卷”突出的現狀出臺的重要規范文件。受訪人士認為,新規將加快期貨行業從“粗放式競爭”向“高質量發展”、從“價格戰”向“服務戰”轉型。
黃雪蓮認為,短期來看,依賴低價策略的期貨公司將面臨客戶流失和收入下滑壓力,被迫重構盈利模式,從單一手續費收入轉向“基礎手續費+增值服務費”的綜合模式,否則可能面臨被市場淘汰風險。
長期來看,新規將推動行業生態發生根本性改善。黃雪蓮預計,新規將有效改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促使期貨公司聚焦核心能力建設,強化綜合衍生品服務商定位,為客戶提供一站式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隨著行業轉型的深入,期貨市場整體競爭力有望提升,可以更好地發揮風險管理、資源配置等功能。
田冰也認為,從長遠看,新規將促進期貨行業展業形式的革新,推動機構、高凈值客戶與普通客戶形成良性分層。同時,手續費透明也將減少客戶投訴糾紛,助力構建良好的行業生態。
“當前多數期貨公司仍以傳統經紀業務為主,場外衍生品、風險管理公司等創新業務在向頭部機構聚集,中小機構突圍困難。”展望未來行業發展格局,西安交大客座教授景川表示,監管導向轉向“質量優先”,將引導期貨公司將資源投入投研、風控、技術等服務能力建設,推動差異化競爭,期貨行業未來或形成“頭部公司綜合化、中小公司特色化”的發展格局。
(來源:期貨日報網 作者: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