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國期貨業協會(下稱中期協)發布《期貨公司經紀業務不正當競爭行為管理規則(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期貨行業在經紀業務監管領域的重要制度完善,旨在遏制近年來愈演愈烈的“內卷式”惡性競爭等行業亂象,維護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保障交易者合法權益,推動期貨公司從“價格戰”轉向“服務升級”,推動期貨行業高質量發展。
行業亂象亟待整治
期貨經紀業務作為期貨公司的基礎性業務,是行業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期貨公司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關鍵。然而,長期以來,期貨經紀業務市場面臨高度飽和、同質化競爭異常嚴重的問題。為爭奪客戶,部分期貨公司采取“零手續費”、承諾返還手續費、惡意貶低同行等違法違規和不正當競爭手段,大打“價格戰”,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低手續費甚至“零手續費”看似讓客戶受益,實際上卻使得期貨公司不得不壓縮開支,在交易系統、投研支持、客戶服務等方面投入不足,嚴重影響了交易者的交易體驗。這種惡性競爭不僅制約了期貨公司自身的發展,也對整個行業的形象和聲譽造成了負面影響,更不利于期貨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的有效發揮。
劃定“紅線”,強化監管閉環
首先,《規則》明確了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定義。《規則》指出,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紀業務中,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規則》,擾亂經營秩序、損害其他期貨公司合法權益的行為,均屬于不正當競爭。這一明確的定義為后續判斷和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了堅實的依據和清晰的判斷標準,使得監管和自律管理有章可循。
其次,《規則》規范了手續費管理的全流程。包括要求期貨公司明確手續費公示、收取、調整及回訪等流程,確保整個手續費管理過程規范、透明;根據公司實際運營情況科學核算經紀業務服務成本,確定手續費標準;期貨公司要在公司網站、客戶端、營業網點等多渠道,按交易品種公示手續費最高標準;期貨公司與客戶需明確約定手續費費率或金額及變動事項,實際收取的手續費必須與約定一致,防止隨意變動手續費損害客戶利益;加強客戶回訪等。通過規范的流程管理,既能保障客戶的知情權,也有助于減少因手續費問題引發的糾紛和矛盾,切實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提升客戶服務質量。
再次,《規則》明確了八類禁止性行為。包括片面揭示風險,虛假宣傳,誤導客戶;故意歪曲詆毀其他公司以攬客,破壞行業生態;手續費低于交易所標準,擾亂市場價格體系;以低于服務成本的手續費開展惡性競爭,變相降低手續費;其他違規競爭行為等。這些禁止性行為旨在維護市場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避免客戶因信息不對稱而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同時,防止惡性競爭行為破壞行業生態,妨礙行業的健康發展。另外,確保了手續費約定的嚴肅性和穩定性,全面維護市場的公平正義和穩定運行。
最后,《規則》強化了自律管理與相互監督職責。中期協強化自律檢查,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對違規行為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證,會受到相應處分。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可以及時發現期貨公司在經紀業務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其整改,確保期貨公司依法合規經營。為市場參與者提供監督的渠道,可以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監督的良好氛圍,疊加違規后的紀律處分與移送中國證監會或者司法機關處理,以此提高違規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懾。
有利于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首先,《規則》將打破行業“內卷式”惡性競爭格局,推動行業良性競爭。《規則》的實施將對“零傭金”“返傭承諾”等短視競爭行為形成有力約束,促使期貨公司摒棄單純依靠價格競爭的模式,轉而將發展重點放在提升客戶服務質量上,轉向以客戶服務為核心的競爭。期貨公司將有更多的資金可以加大在交易系統優化升級、投研團隊建設、客戶服務體系完善等方面的投入,從而給客戶提供更為專業優質的服務。這將推動行業資源向服務能力更強、綜合實力更優、更為高效且有競爭力的公司流動,促進整個行業服務水平的提升,形成健康、有序、良性的競爭格局。
其次,投資者權益將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統一的手續費標準、強化的回訪機制以及對禁止性行為的明確規定,都將提升手續費透明度,減少投資者因信息不透明而被誤導的風險,避免陷入“低費率陷阱”。投資者能夠在更加公平、規范、透明的市場環境中進行交易,做出更加理性的投資決策,其合法權益也將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最后,《規則》的出臺將幫助期貨行業擺脫“價格戰”的惡性循環,減少內耗,營造健康的市場生態,促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期貨公司可以將更多的精力和資源投入到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中,加大在技術創新、人才培養、業務拓展等方面的投入,進一步增強期貨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在資源配置、風險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從而實現期貨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并為經濟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規則》的發布,是期貨行業“反內卷”、實現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盡管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但無疑為行業競爭劃定了“紅線”,指明了轉型方向。未來,隨著《規則》的不斷完善與正式實施,期貨行業有望迎來規范、健康、高質量的發展新階段,在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中發揮更為關鍵的作用。
(來源:期貨日報網 作者:曹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