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4件依法嚴懲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對空掛床、病歷造假、篡改檢驗報告等醫保騙保行為予以嚴懲,釋放全鏈條打擊治理醫保騙保犯罪的信號。
醫保騙保手段常翻新,隱蔽性更強。有的犯罪分子另辟蹊徑,通過社交軟件聯系上下家收購、銷售“醫保回收藥品”。這些犯罪分子組織有序、分工明確,通過非接觸式手段,倒賣醫保騙保藥品非法牟利,不僅造成醫保基金損失,還有大量藥品得不到妥善保管而浪費。更嚴重的是,部分變質藥品再次流入銷售環節,形成“回流藥”黑色產業鏈,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針對各類醫保騙保犯罪,特別是隱形的非接觸式犯罪,必須嚴厲打擊,依法懲處。據統計,2024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醫保騙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審結案數同比增長131.2%,挽回醫保基金損失4.02億余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還專門出臺指導意見,準確認定醫保騙保犯罪,進一步健全協同配合機制。
隨著醫保改革深入推進,惠民政策不斷深化,需合力守住醫保基金安全底線。醫保騙保犯罪高發、多發,暴露出醫保監管有待完善。對于新問題新現象,一方面,監管邊界應不斷拓展,從“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逐漸延伸到更廣泛領域,對醫院重點領域、重點藥品實施全方位監管;另一方面,監管方式也要同步更新,綜合運用人工抽查、智能監控、大數據監管等,增強監管精準性、實效性,實現“去存量、控增量”,杜絕“跑冒滴漏”,促進醫保基金規范使用,保護好百姓的“救命錢”。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