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不符,被處以罰款90萬元,相關責任人陳惟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沈偉被處以警告處分。
同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對中國銀行嘉興市分行處以罰款40萬元,主要是因員工違規經商辦企業,相關責任人萬鵬飛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來源:上海證券報 馬慜 實習生 贠馮樂
責任編輯:樊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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