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賀州監管分局近日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賀金罰決字〔2025〕1號)。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賀州中心支公司與鄒富權(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賀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財務數據不真實;通過第三方給予客戶合同外利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賀州監管分局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賀州中心支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5萬元,對鄒富權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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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