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價格優惠的“臨期食品”(臨近保質期食品)在線上和線下都受到一些消費者歡迎。但如果過了保質期還在銷售,是違法行為,食用過期食品也可能損害身體健康。為了防范臨期食品成為過期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陸續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如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農村食品經營者臨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安徽省市場監管局也推出了《安徽省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選購食品時,消費者不僅喜歡對比價格和質量,也常常會關注到生產日期,因為更新的生產日期意味著更加新鮮,同時保質期限也更長。對于臨期食品,商場超市早年的做法是到期食品集中下架,在此之前原價銷售。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同一款商品,生產日期越早,越容易被消費者嫌棄,以至于臨期商品更容易“過期”。如此一來,不僅使商家蒙受損失,而且造成了食品的浪費。
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臨期食品市場規模達337億元,預計2025年將突破401億元。臨期食品是一個巨大的市場,同時也面對著巨大的消費需求:相比坐等過期,如果商家能提供一定的價格優惠,臨期商品本身也能釋放出無窮的市場潛力。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商家針對臨期食品推出打折優惠,臨期食品因此迎來了備受關注的“高光時刻”。對于消費者來說,再沒有什么能比價格杠桿更能撬動消費興趣了——用低端商品的價格購買高端商品的體驗,用一件商品的價格購買幾件商品,何樂而不為?實際上,臨期食品的熱銷不僅體現出了消費理性,在反浪費觀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中,這種理性消費行為還有了更深一層的意義——不在于個人享受到多少優惠,而在于社會避免了多少浪費。
隨著臨期食品的走俏,臨期食品行業逐漸從小眾需求轉變為全新行業風口,線下門店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線上平臺同樣成為臨期食品熱銷的重要戰場。與此同時,一個嚴肅的問題擺在監管部門面前:對于臨期食品來說,價格打折不等于監管“打折”,如何明確規則、強化監督,杜絕以次充好、篡改保質期、銷售過期商品等行為?
針對臨期食品包裝不合格、貨源不明、以次充好等問題,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將臨期食品的管理作為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的一部分,對臨期食品的標簽信息、臨期時限、質量安全責任等進行了規范界定,指導企業把臨期食品排查納入風險管控清單;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規定優化食品標識:以打折、促銷、特價、捆綁、買贈等方式銷售臨期食品的,須在該臨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或“臨期食品”等標簽提示。這些舉措,都使得臨期食品更加安全、健康地出現在大眾視野中。
對于消費者來說,臨期不等于過期,只要是正規渠道購買的正規商品,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臨期食品”雖香,也應購買有度。只有在真實需要,并且能快速消耗掉的情況下,購買臨期食品才能真正省錢。如果僅僅因為貪圖便宜就盲目下單,不僅會浪費大量的時間精力,而且很容易因過量囤貨導致食品過期出現浪費。任何不必要的消費,本質上都是一種浪費。量需而購,物盡其用,這不僅是一種更成熟的消費觀念,而且是一種更有效的節約方式。
來源:光明網 作者:趙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