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重磅通知,明確四項稅收優惠政策,旨在支持劃轉充實社保基金的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管理。專家普遍認為,此舉將推動社保基金成為資本市場長期機構投資者的“壓艙石”,引領市場向“長期價值”加速轉型。
此次發布的《關于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管理稅收政策的通知》,為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送上了一份“大禮包”,通過四項精準的稅收減免,全面覆蓋了投資過程中的主要成本環節:免征增值稅,對承接主體在運用劃轉資產投資過程中取得的貸款服務利息及金融商品轉讓收入予以免征;企業所得稅不征稅,將轉讓劃轉資產取得的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的不征稅收入;免征印花稅,承接主體轉讓劃轉的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免征印花稅;以及證券交易印花稅先征后返,對轉讓劃轉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及運用現金收益買賣證券的印花稅實行先征后返。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分析指出,這些稅收優惠措施直接、有效地提升了承接主體的凈收益空間。他進一步解釋,例如,免征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直接降低了交易成本,這些措施將顯著提高投資回報率,極大增強了承接主體的“投資動力”。同時,稅收優惠也降低了試錯成本,鼓勵承接主體從傳統低風險資產(如國債)轉向多元化配置,從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升收益。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國家采取的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大戰略舉措。田利輝強調,此次稅收優惠政策,可通過降低運營成本,直接提升投資回報率,解決了“劃轉后如何高效運作”的關鍵問題。社保基金作為資本市場中理性的、長期的機構投資者,其“壓艙石”作用將愈發凸顯,有力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向長期價值邁進。
來源:環球網 作者: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