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保險業協會”)發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示范條款試行版、首批次新材料綜合保險示范條款試行版及配套的承保理賠服務指引。這是保險業貫徹落實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完善科技保險政策體系、推進科技保險發展、切實服務國家制造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示范條款試行版包括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責任保險、質量保證保險、安裝測試期間責任保險及質量保證保險、國內運輸保險共5個主險條款;首批次新材料綜合保險示范條款試行版包含首批次新材料責任保險、質量保證保險、國內運輸保險共3個主險條款;承保理賠服務指引包括承保服務指引(試行)和理賠服務指引(試行)。生產企業可與保險公司根據新裝備新材料的技術成熟度、應用場景、歷史賠付水平等風險特征自主協商確定投保險種和保險費率,實現保險服務保障更加精準,保險補償政策更加高效。
保險業協會介紹,上述示范條款和服務指引的修訂是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的重要舉措,也是保險業精細化規范化管理、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一是彰顯了保險服務科技強國的責任擔當。示范條款及服務指引的發布,有助于保險業精準對接生產企業在重大技術裝備和新材料推廣應用及更新迭代階段的主要風險保障需求,破解初期市場信任不足導致的應用瓶頸。
二是擴展了保險保障范圍,提升了保障水平。示范條款及服務指引涵蓋自銷售合同簽署之日起首臺(套)生產企業在貨物運輸、安裝測試、驗收交付后等三個階段和新材料生產企業在貨物運輸、驗收交付后兩個階段的相關風險,切實回應了科技企業的真實需求,覆蓋了科技企業在推廣應用中的核心風險。
三是規范了保險操作實務與流程。與示范條款配套的服務指引填補了既往沒有行業統一實務規程的空白,對首臺(套)、首批次業務的風險評估、投保承保、保費繳納、批改退保、理賠報案、查勘管理、責任核定、快賠預賠等全業務環節提出明確的自律要求,對規范首臺(套)、首批次保險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保險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不斷提升保險業在服務科技創新領域的風險管理和產品創新能力,積極推進首臺(套)、首批次綜合保險行業自律工作,深化示范條款和服務指引的實施應用,推動保險業持續高質量發展,切實服務科技創新自立自強,助力制造強國建設。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房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