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重慶三峽學院85萬元買了一個299元路由器”事件引發全網關注。9月6日,重慶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重慶三峽學院、重慶市政府采購中心等單位的多名工作人員被立案調查,中標單位洪正公司被罰款人民幣90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臺市場售價僅299元的普通路由器,中標價格85萬元,價差超過2800倍,此等荒唐事,政府采購過程中的若干環節沒有人提出質疑,最后在公示中才被網友發現,暴露出政府采購環節的全鏈條失守,教訓深刻。
根據官方通報,政府采購經歷的多個環節,皆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中標企業洪正公司虛假承諾,惡意擾亂采購秩序;采購方重慶三峽學院履責不力、把關不嚴;代理機構市政采購中心未認真履行委托采購職責,工作人員機械執行程序;評審專家則流于形式,未能履行專業審核責任。這種環環相扣的把關失能失職,反映出政府采購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的責任虛化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采購暴露了政府采購環節中的制度漏洞。據報道,當時試點推行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制,洪正公司正是利用這一點,提交了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承諾函,以虛假材料騙取了投標資格。推行供應商基本資格承諾制有利于提高采購效率,采購后續環節應該看到“虛假承諾”的風險,從而加強審核和把關,但是后續沒有一個環節履行了審核驗證職能。評審專家未核查參投設備型號,僅象征性詢問產品是否滿足要求,也反映出評審過程的形式主義傾向。
盡管通報中強調“頂格處罰”,但輿論普遍質疑處罰額度過低。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罰款額度僅為采購金額的千分之五到十。僅9000元的罰款,顯然法律懲戒力度不夠,現實震懾也有限,無法有效遏制企業的投機行為。
雖然通報中強調“未發現利益輸送”,但不負責任的采購過程客觀上形成了“利益輸送”,中標方獲取了不正當利益,造成公共資金的巨大浪費和公信力的損傷。政府采購中長期存在的“唯低價中標”“技術參數隱性定制”“專家評審專業性不足”等機制弊端,為這類“合法不合理”的操作提供了生存空間。
依法追究各采購環節把關及當事人法律責任之外,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政府采購流程。可以引入第三方獨立機構對重大采購項目進行市場詢價與成本分析。應強化評審專家的責任約束與能力建設,實行評審結果終身負責制,倒逼專家真正發揮專業判斷作用。要進一步擴大采購信息的公開范圍,讓社會監督成為遏制亂象的重要力量。
這起事件之所以能夠被揭露并得到糾正,公眾的質疑和監督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制度的日常監督防線形同虛設,以至于需要依靠非常規的社會監督來糾錯,這是極不正常的。政府采購,是公共財政的“守門人”,容不得任何“偷工減料”和“暗箱操作”。必須壓實采購環節每一環節的監管把關責任,讓每一分公共資金都花得明明白白,讓每一次采購行為都經得起檢驗。
來源:紅網 作者: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