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臺《強制注銷公司登記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強制注銷公司登記程序,完善經營主體退出機制,提升經營主體發展質量。《辦法》將于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所謂經營主體退出機制,是指經營主體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條件退出市場的制度。宏觀上,市場經濟有成功者,當然也會有失敗者。成熟的市場環境,不僅需要有“入口”,還得有合法的“出口”。
若企業因注銷難而不敢退出,長此以往,不僅占用公共資源,還會催生大量“僵尸企業”,影響政府部門宏觀決策,阻礙市場新陳代謝。高效有序的退出機制,對于激發經營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乃至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都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辦法》出臺,就是要聚焦企業注銷中的難點痛點堵點,為守法企業“騰空間”、為健康市場“清障礙”,真正做到“該退的退得了、該保的保得住”,用法治力量護航高質量發展。
讓經營主體從容退出,還要狠抓落實、善作善為。一則,要轉變服務意識。最近幾年,各地政府部門一直在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但由于企業開辦、經營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更大,個別地方、政府部門的工作重點主要圍繞企業開辦、設立和監管服務,對企業退出方面關注度還有待提升。未來這樣的工作思路顯然需要轉變。
二則,要深化協同協作。觀照現實,仍有一些地方和領域還存在不必要的行政門檻,“進來易、退出難”等現象時有發生。“注冊一家企業基本上以小時為單位,但是讓一家企業破產,可能需要以年為單位。”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銅陵有色集團總經理丁士啟這番話,道出了當前不少企業的現實困境。對此,要進一步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協同與信息共享,同時細化企業簡易退出的具體條件和程序。在企業注銷登記流程中要盡可能實現“最多跑一次”,避免企業在各個部門之間來回跑,減輕企業退出的制度性負擔。
為經營主體營造良好的進出環境,降低企業注銷的制度成本,必將加快企業“新陳代謝”、結構優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釋放市場活力。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付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