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期貨公司分類評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期貨公司分類評價制度是期貨公司監管的基礎性制度。200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試行)》,歷經2011年、2019年和2022年三次修訂,本次是第四次修訂,旨在通過完善分類評價制度,更好地反映期貨公司合規風控能力,提高對期貨公司監管效能,引導期貨公司合規穩健經營。
多位受訪業內人士表示,《規定》立足于市場現狀,側重引導期貨公司加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為行業高質量發展指明方向,有利于促進期貨公司合規經營、穩健發展。
優化完善加分扣分標準
本次修訂將標題由《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調整為《期貨公司分類評價規定》,同時重點完善扣分標準和優化加分標準。
“分類評價制度是督促期貨公司規范運營、提升服務能力的‘指揮棒’。”中糧期貨首席風險官方晶表示,近年來,隨著期貨市場創新加速,原有的評價規定在指標覆蓋、評價邏輯上的局限性逐漸顯現,《規定》精準順應了強監管的行業訴求,契合發展新態勢,為期貨業高質量發展定調。
浙商期貨稽核部經理任志華表示,《規定》對評價指標進行調整,非常貼合行業發展實際需求。整體來看呈現出三方面特征:一是導向清晰,權重調整直接體現了服務國家戰略和強化功能性的監管要求,與實體經濟發展需求高度契合;二是貼近行業高質量發展需求,如適當降低單純規模類指標權重,提升衡量經營質量、資本實力和持續合規性的指標重要性;三是客觀公正,明確扣分依據、消除重復扣分等規則,減少主觀判斷空間,結果更真實、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綜合實力與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加分標準方面,側重優化完善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指標和重塑市場競爭力加分體系。
在方晶看來,一方面,《規定》完善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指標,旨在引導期貨公司深度服務產業與機構客戶,契合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本源;另一方面,《規定》將市場競爭力指標拆分為三大類9項指標,涵蓋期貨做市、衍生品交易等創新業務,有助于激勵期貨公司擺脫同質化競爭,探索特色化、專業化發展路徑,提升綜合競爭力。
期貨公司積極響應
多位受訪業內人士表示,《規定》高度貼合行業現實,精準把握了當下行業高質量發展脈搏。
任志華表示,《規定》是推動行業從“規模競爭”轉向“質量競爭”的關鍵一步,核心影響在于:一是引導行業發展回歸本源,比如,通過新增“產業客戶日均持倉”等指標強力引導期貨公司深耕產業客戶服務,聚焦風險管理和期現結合,而非單純追逐經紀業務量,從而更精準地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強化合規風控,為行業長遠健康發展奠定基礎;三是鼓勵差異化發展,為中小公司在特定領域做精做專提供了空間,有助于形成多層次、良性健康的行業生態。
接下來,期貨公司該如何響應新規要求?方晶表示,公司將加強對《規定》的學習解讀,聚焦新規清晰傳遞出的合規筑基、服務實體,以及鼓勵創新的監管導向,完善構建風險預警機制,對風險監管指標、保證金狀況等實時監控,以合規經營為立身之本,定期開展合規培訓,增強員工合規意識,持續加強營造人人合規的企業經營氛圍。在業務發展方面,公司將積極響應服務實體經濟和創新業務發展要求,比如,加大對產業客戶和機構客戶的開發與服務力度,組建專業服務團隊,深入了解客戶需求,提供個性化風險管理方案和投資策略;積極拓展做市、衍生品交易等創新業務,加強人才培養和技術投入,提升業務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來源:證券日報?作者:王寧)